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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资委回应央企高税负质疑没有转嫁给消费者
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1:32:35 阅读: 来源:展示柜厂家

“税负高是央企诚信的表现”

8月3日,国资委以报告的方式,首次对外公开发布关于央企的年度情况汇总。

虽名为“重点向社会披露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”,但《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》(下称《回顾》),列出了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、纳税、垄断行业调整改革、薪酬分配等7项成绩单。其中,央企上缴税金显得十分抢眼。

《回顾》显示,在纳税方面,2002年—2009年,央企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,年均增长21.62%,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.4万亿元。通过数据研究得出,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,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.3%,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,是其他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负平均值的2倍。

这是国资委首晒成绩单,也是第一次公开表述“国有企业高税负”。

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峰8月16日接受《中国经济周刊》采访时表示,“中央企业在纳税方面是比较守法的,都能够做到依法纳税,而不偷税漏税。央企高税负是央企诚信的表现。”

相比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,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晚,特别是面对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,以及仍待完善的制度法规环境,不少企业,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,不可避免地有意或无意地发生偷、漏税问题。对此,有业内人士将其归结为:中国税率相对较高、税制复杂、公民纳税意识淡薄,于是,偷漏税成为一个贯穿企业发展的普遍现象。

在苏桂峰看来,央企在这方面做得比民企要好一些。“相比而言,央企和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,从资产属性上看,它也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,没有偷税漏税的动力;再加上这些年审计署对央企监管非常严格,央企的经营也比较正规,一切都有规章制度,账务账目做得也非常清晰。无论内审还是外审,都保证了央企依法纳税的规范。”苏桂峰说。

高税负并未转嫁给消费者

尽管如此,亮丽的数据还是遭来一片质疑声。

“央企税负高算不得什么功绩”、“税负是央企甜蜜的负担”、“央企占用的社会资源远远高于民企,抱怨央企税负过高是长子撒娇”、“国企的垄断身份和基于政治权利背景下的长袖善舞,已经为其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便利”等言论铺天盖地汹涌而来。在诸多言论中,“高税负大多转嫁给了消费者”的言论更为引人注目。

发表此观点的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志伟,他在肯定了央企在资产总额、营业收入、利润等方面能有如此保值、增值成绩单的同时认为,央企的这些税收大部分都是在生产、流通环节的税收,而生产、流通环节的税收要打入成本、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。这就是说,央企的绝大部分税赋都转嫁给了消费者,最终还是由消费者买单。

这个看似合理的观点,却遭到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峰的反驳,他向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表示,“这其实是在偷换概念,国家制定的费、税标准无论对什么类型的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,说哪个环节要消费者埋单,谁不埋单呀!在市场上买一桶油和一袋米,都是要记入成本的。”

央企高税负是研究机构的结论

在《回顾》对央企高税负的表述中,“国企的税负均值为27.3%”、“国企综合税负是私企平均值的5倍多、是股份公司税负平均值的2倍”,这三个数字尤为显眼。

据《中国经济周刊》了解,前些日,有媒体对A股上市公司的税负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,结果显示:在A股全部的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,992家国企的平均税负仅为10%,而其余民企的平均税负则高达24%。从数据上看,民企高出国企14个百分点,表明了民企税负远远重于国企。

在此背景下,《回顾》中“国有企业的税负是私营企业5倍”的论断,再加上国资委并未披露相关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问题,一时间,“5倍论是如何炮制出来的”成为热议话题。甚至有学者对国资委发布这份《回顾》的动机也提出了质疑。

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表示,这一信息既然是由国资委公开发布,数据应该是可靠的。但由于没有数据的具体资料出处,以及计算公式,对其结论是否可靠就无法作出判断了。

国资委相关人士接受《中国经济周刊》采访时表示,这个数据并不是国资委内部计算得出的,而是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根据历年《中国税务年鉴》和《中国统计年鉴》数据,研究了国有企业税收问题,得出了如上结论。

记者注意到,在长达87页的《回顾》中,关于税负的章节中,也没有具体的计算公式,除了几个图表,有近300字的文字表述也是引自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研究。该研究还表明: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,为国有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”。

央企高税负与房地产无关?

房地产业从来都是高税负行业,随着央企高税负数据的公布,舆论再次将焦点聚集到了“央企该不该退出房地产”的争论上来。

其实早在今年3月18日,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已经宣布了“清退令”,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,保留16家央企主业为房地产。

据悉,自国资委发布“清退令”至今,78家央企已经全部上交退出方案。

一方面是大多数央企在逐步退出房地产,而另一方面,“央企到底该不该退出房地产”的争论依然延续至今。其实,从国资委发布“清退令”时开始,力挺央企从事房地产的声音就不曾间断过。

一位网友说,目前富豪榜上的很多房地产大亨都是私营老板,这些人的想法就是央企最好不要进来跟他们抢地。为什么私营老板可以做,别人就不能做!与其让这们这些私人大老板做房地产,挣的钱都揣到他们私人的腰包里,还不如让央企去做,这样,后续的服务还有保障,老百姓还能受点益。而那些私营房地产大亨,盖了房子,把钱揣到自己腰包里就跑了,找不着人了。

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部长王志钢似乎也不赞成央企退出房地产。他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》,央企房地产是否退出,最重要的是要理清央企的角色定位。央企以国家为出资人,必然代表国家在国有资产的保值、增值上行使出资人角色,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栋梁。此外,国家也是全国人民的国家,央企从本质上代表着人民利益,也自然更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。如果央企退出房地产领域,抛开商品房不说,那些保障型住房有多少民企老板愿意建设?

王志钢进一步分析认为,今后,伴随着全国保障型住房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,仍然急需大批优质的、资金实力雄厚的国企。只有这样,才能杜绝很多商业利益驱使下的保障性住房领域的权力寻租行为,确保这些保障型住房建设中的去商业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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